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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期培训投诉增三成
2007-7-24 13:46:09
  东方网7月24日消息:打着“教书育人”的旗号却做出有损消费者权益的事,暑期来临,各种培训热方兴未艾,而关于培训机构的投诉也日益升温。记者昨天从市消保委获悉,从今年5月1日到昨天为止,市消保委收到的关于培训类的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三成多。

  很多消费者反映,培训机构临时更改事先承诺让他们气愤不已。消费者平小姐曾于今年5月报名参加某培训中心举办的“日语三级直达班”培训,没想到原先约定的5月19日开班时间却拖到6月底还未兑现,培训地点也在培训机构的口中一连变了三次,与事先的承诺相差甚远。平小姐在要求退费无果的情况下求助于卢湾区消保委,才讨回原来的报名费。

  “根据规定,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卢湾区消保委这样告诉记者。

  而市消保委今年5月1日到昨天为止共收到关于培训类的投诉10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9件,投诉的种类也不再局限于原先的外语、电脑等,还包括驾校、幼儿等等方面。市消保委法研部副主任唐健盛表示,相比往年,如今投诉涉及的培训对象、机构、种类更多;涉及金额也越来越高。他笑称“自从电影《天下无贼》里黎叔说了那一句‘21世纪人才最贵”的话后,培训行业便成了最最赚钱的行当”。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培训类投诉的急速上升?唐健盛表示:一来是因为培训市场越来越大,从妈妈肚里的胎儿一直到耄耋老人,如今市场上都可以找到针对他们的培训班;二来大多培训机构有个最大的特点是“在商不言商”,他们在教育部门注册营业资格,做的却完全是商人的事情,“但是别忘了,经商是应该按市论价的,有多少实力做多大生意,但是一些培训机构却没有一间教室就敢招数百个学生。”唐健盛表示正是因为这些培训机构“空手套白狼”,才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如场地难寻、教师请不来等等。

  “学校教育是义务教育,而培训班却是经营性机构。”唐健盛表示,因此消费者一旦被侵权,毫无疑问培训机构应该按照消法该赔多少赔多少。他同时呼吁给培训机构“立点规矩”,从根本上解决当下培训班屡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建议健全关于社会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管理部门,如究竟是教育部门还是工商部门等;亦可成立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选稿:陈书达 来源:青年报 作者: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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