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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录取通知书要附确认表
2007-7-12 14:36:05
  东方网7月12日消息:为保证学生的利益,避免出现虚假招生让考生和家长上当受骗,今年的部分录取通知书将夹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在网上公示了这些院校的名单。

  根据教育部要求,参加2007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的本科独立学院、本科民办高校和所有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将录取通知书连同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该表上加盖上海市录取专用章)一并寄给参加秋季高考的被这些院校录取的考生。

  此次须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的本科批次院校有:提前录取和艺术、体育批次的上师大天华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第二批本科批次的上海杉达学院、上外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师大天华学院、同济同科学院。

选稿:陈书达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张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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