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近日公布,上海市2006年度下半年初级、中级汽车营销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将于11月1日-10日(11月5日除外)接受报名,考试时间为初级12月9日、中级12月10日。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申请参加上海市汽车营销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初级)的人员,需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上海市汽车营销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中级)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汽车营销及相关工作满5年;(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汽车营销及相关工作满3年;(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汽车营销及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汽车营销初级证书,从事汽车营销及相关工作满3年;(4)获得博士学位;(5)具有中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初级考试时间为12月9日,考试科目名称为《汽车基本知识》和《汽车营销实务》;中级考试时间为12月10日,考试内容为《现代汽车技术及商务评价》和《汽车营销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报名地点为上海紧缺人才培训事务服务中心(瑞金南路438号401室)。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1日-12月8日(12月3日除外)至报名点领取,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容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