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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展开非法招工专项调查
2006-2-27 15:47:12

  提醒:求职者签订推广、促销等民事协议需警惕

  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等部门日前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将“重拳出击”重点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整个专项行动将持续到3月20日结束。
  
  在专项行动进行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检查发现有个别用人单位通过设立招聘“陷阱”坑骗求职者财物。此类招聘“陷阱”的主要特征是:单位首先在报纸或网络上发布招工广告,声称要招聘文员、业务员等职务技能要求不高的人员,同时许诺了比较优厚的待遇。当求职者上门应聘时,单位就提出先对求职者进行“考察”,合格后再予录用。其“考察”方式是单位与求职者订立一份产品推广协议或者产品促销协议,并提供一些产品给求职者推销,单位收取一定的样品费,协议约定求职者必须以公司规定的价格推销掉该产品。如果求职者完成销售指标,则录用并退还保证金或样品费,不能完成则不录用也不退保证金或样品费。但是,当求职者签好协议去推销单位提供的产品时,才发现单位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远远高于其实际价值,市场上根本推销不掉。最后求职者的保证金或样品费就被这些公司“黑”掉了。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能盲目签字,随意交钱。如果已经发生并支付钱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欺诈求职者的,可以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选稿:朱敏之 来源:人才市场报 作者:薛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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